小貝:我想要來玩部落格。
我:那不錯阿。
小貝:聽說"有名大站"很好用,可是我不會用,你要不要教我。
我:………(我寧願用pixnet 也不要有名大站)
我:你要不要用google 的blogger ,不然pixnet 也不錯。
小貝:我覺得有名大站比較好。
end
好吧,為了我自稱網路小神童的稱號,這樣以後可以教人用有名的blog,於是我去註冊有名的帳號。
暗,註冊的介面真的很鳥,花一堆時間,還一直註冊不成,然後yahoo 的信箱還擋認証信。
費盡千辛萬苦,才成功註冊完。
好吧,開始來換頁面吧,嗯,怎麼樣式在我的電腦上看都會跑掉。原來建議最佳1024x768的意思,就是其他解析度下格式會跑(唉,還是google blogger 好)
可惜的是 google blogger 沒有相本的功能,這很難在台灣騙到小女生,而況小貝的blogger 是要用來賺錢的,而有名大站目前仍然是國內blog第一大阿。
小用一下pixnet 都覺得比有名好用,真的。
小貝,妳要不要換一下,跳到pixnet 阿。
1 則留言:
你就建議小貝在有名大站、PIXNET、BLOGGER都各弄一個部落格阿,各個使用群都可以看的到,多棒~
張貼留言